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13:30   文章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等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江夏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道江夏大道175号,邮编:4320200,电话:027-8129816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主要通过江夏区人民政府网站各有关板块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将机关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环保工作信息、生态环境质量信息、重点污染源监督性检测情况、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有关方案征求意见稿等事项和内容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3

1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133.2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市及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以下三方面:一是生态环境新闻与宣教活动的策划和创新方面有待提高;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以满足日益提高的各项工作要求需要;三是信息公开专业培训与环保业务工作培训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进一步开拓思路,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创新力度,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增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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