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13:30 文章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等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江夏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道江夏大道175号,邮编:4320200,电话:027-8129816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主要通过江夏区人民政府网站各有关板块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将机关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及环保工作信息、生态环境质量信息、重点污染源监督性检测情况、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有关方案征求意见稿等事项和内容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 |
3 |
17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 |
133.2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市及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以下三方面:一是生态环境新闻与宣教活动的策划和创新方面有待提高;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以满足日益提高的各项工作要求需要;三是信息公开专业培训与环保业务工作培训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进一步开拓思路,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创新力度,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增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