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24 11:55   文章来源: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一、行政检查主体

武汉市江夏区教育局

武汉市江夏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站

二、行政检查事项及依据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1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检查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

2

对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的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

对初中及以下阶段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非学历文化教育)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的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三、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1.专项检查

对高中阶段民办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的监管:同一主体不重复

对初中及以下阶段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非学历文化教育)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的监管同一主体不重复

2.日常检查

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检查同一主体每年不超过4

四、行政检查标准

检查内容:办学资质、师资配备、安全制度等

检查方法:现场查验、资料核查、随机访谈

必须项: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禁止项:不得存在超范围经营

五、2025年度专项检查计划

专项名称

时间安排

检查对象范围

重点内容

牵头科室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年度检查

3-4

全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

年度办学情况检查,包括办学资质、财务状况、安全检查等

监管办

江夏区教育局  

20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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