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省序号35)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0 08:45   文章来源: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一、反馈问题

武汉市建筑垃圾产生量居全省首位,在用的3座建筑弃土消纳场难以满足全市需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宗黄村11万余吨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占用基本农田约100亩:绿城云庐项目、九峰国家森林公园南侧、豹子山公园、科学岛拆迁项目等多个区域,违规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占地约216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豹澥还建房一期项目实际渣土拉运回填量远低于城管部门台账,现场督察时渣土承运人指使项目管理人员向督察组提供与城管部门台账一致的数据。黄陂区城管部门提供的渣土转运台账与实际不符。

二、整改目标

  建设江夏区大洪山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程(工程渣土)消纳场项目,增强消纳能力,缓解弃土消纳运距远、成本高问题。 

三、整改措施

1.科学规划选址。依据《武汉市建筑废弃物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规划(2024-2035年)》,结合乌龙泉街大洪山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作需求,选址建设江夏区大洪山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程(工程渣土)消纳场,设计规模为300万方。

2.分步实施建设。按备案获取(6月)、场地平整,进场建设(6-8月)、联合验收(11月)三阶段推进建设程序。

3.严格验收备案。组织市城管执法委员会、行业专家及相关部门开展联合验收评审,通过现场踏勘、文件审查等方式形成专业评审意见,报市城管委建设处备案后正式运营。

四、整改情况

    江夏区已完成建设大洪山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程(工程渣土)消纳场整改目标,消纳场已于2025年2月正式投入运营。

1.科学选址方面:已依据《武汉市建筑废弃物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规划(2024-2035年)》,建设江夏区大洪山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程项目弃土消纳点位,消纳容量为300万方。

2.手续办理方面:为确保项目的合规性,项目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且通过了专家评审,完成备案立项工作,办理了《水土保持报告》、《环评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等相关手续。

3.建设实施情况:该项目已完成相关主体和基础配套建设工作,其中包括:新建施工道路、卸土平台、冲洗槽,购买了洗车机、雾炮机,安装照明系统、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已基本具备工程渣土消纳运营条件。

4.专家评审情况:2024年11月27日,我区邀请了市城管执法委员会建设处、专家组以及区内各管理部门对消纳场启用进行评审。通过现场踏勘、审阅文件及充分讨论等形式,最终形成了专业的评审意见。各参加管理部门表示同意并达成了一致意见。该项目已报市城管委建设处备案,大洪山破损山体修复治理工程(工程渣土)消纳场已于2025年2月正式运营。

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江夏区已完成整改,符合要求。特此公示。

公示期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012667

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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