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40)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25 09:42 文章来源:江夏区园林和林业局一、反馈问题
自然保护地存在违规建设活动(省序号40)。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举一反三,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长效机制。
(二)整改措施:1.对省级推送的人为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线索清单,组织各区核实并整改销号备案,合力协同推进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2.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联动机制,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将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林长制”考核事项,以考促改,以考促治。3.制定武汉市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方案,改进监督方式,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自查自纠和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全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水平。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江夏区完善了湿地保护调度、对接、督查、反馈、整改、销号等日常工作机制,畅通了智慧湿地平台与湿地实时监控系统相结合的问题发现渠道,定期组织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实行闭环管理,及时防范和遏制了自然保护区内违规活动,有效维护了生态安全,有力防控了生态环境风险,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对照问题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共享智慧湿地平台、湿地实时监控系统信息、卫星监测遥感监测数据,及时通报疑似问题线索,确保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理。
2.健全工作机制,部门联合发力。制定完善了《江夏区湿地保护工作机制》《江夏区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上涉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构建了“林长制+河湖长制”协同工作机制,及时共享巡林巡水、护林护水、生态案件处理、涉林涉水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工作信息,统筹推进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的综合管理能力,为保护地长效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3.强化联防联治,守牢生态底线。以监管、巡查、整治“三联合”工作法为切入点,举一反三,经常性组织水务、环保、农业、公安等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开展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护,重点排查整治自然保护地存在的环境问题、违规建设问题,自查自纠,精准防范和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林长制办公室提示提醒区级林长联系单位将自然保护地重点纳入巡护内容。
4.强化能力培训,注重宣传引导。为切实加强全区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提高依法履行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先后多次邀请湖北大学、省林业局、湖北省生态学院领导、专家授课;组织开展森林防火专题培训、森林防火实战演练,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人员应急处突能力;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湿地日等重要节日,开展保护地宣传进校园、进社区,通过以案说法,增强公众保护意识、参与意识。
现将该项整改任务的整改情况面对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8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1822009。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