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第一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6)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15 15:38 文章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一、反馈问题
青山区对北湖岸线截污整治工作一再拖延,北湖水质仍为劣Ⅴ类。湖泊生态环境治理进展缓慢,梁子湖武汉境内的16条入湖港渠仍有12条未完成整治,周边精养鱼塘大量养殖废水直接通过入湖港渠进入梁子湖;斧头湖武汉境内的3条入湖港渠整治工作尚在方案编制阶段;汤逊湖马港堤附近有围网迷魂阵;青菱湖湖边晒有大量地笼;鲁湖金星村附近存在投肥养殖现象。
二、整改目标
梁子湖、斧头湖等2个国考断面湖泊按国家“十四五”考核要求及时限达标;鲁湖、汤逊湖水质逐步改善,鲁湖省考断面湖泊按照省“十四五”考核要求及时限达标,按照《汤逊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推进汤逊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2025年主湖(内汤主湖、外汤主湖)水质主要指标达到Ⅳ类。
三、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2025年1—5月,梁子湖水质为Ⅱ类,斧头湖水质为Ⅱ类,鲁湖水质为Ⅲ类,均达到考核要求;省考断面优良率100%,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江夏区湖泊水质稳中向好。
四、整改措施
(一)汤逊湖依据《汤逊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通过污水厂网提质增效、面源污染防治、内源污染治理、湖泊水生态修复、水网构建引水活水等措施,推进汤逊湖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加大对汤逊湖周边巡查力度,发现围网迷魂阵等非法捕捞工具立即拆除,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态环境意识,禁止湖泊投肥养殖、非法捕捞。
(二)梁子湖已全面完成10条入湖港渠生态综合治理。按照省河湖长办要求,张桥湖港、西家湖港已完成入湖口以上2公里治理,下一步将自我加压,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梁子湖两港渠延伸生态治理工程。全面推行渔业生态养殖,拆除养殖设施设备,禁止湖泊投肥养殖,开展养殖水域周边环境专项清理整治,禁止养殖废水直接通过湖港进入梁子湖。
(三)斧头湖已全面完成3条入湖港渠河流综合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岸线巡查及保洁常态化管理,加大禁捕期沿湖巡查力度。
(四)强化青菱湖湖泊巡查管控力度,发现围网迷魂阵、地笼等捕鱼设施,立即拆除。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态环境意识。
(五)鲁湖推行渔业生态养殖,禁止湖泊投肥养殖。
五、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江夏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已建成并运行,藏龙岛泵站至庙山二号泵站污水转输、中州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三项工程已建设完成。
(二)梁子湖10条入湖港渠生态综合治理已完成,张桥湖港、西家湖港入湖口以上2公里治理已完成。我区严格落实水产养殖“三区”划定要求,强化水产养殖的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的管理,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区环保、水务执法人员组建梁子湖水质提升专项执法专班,围绕重点湖泊周边渔业养殖、畜禽养殖、入湖港渠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累计开展专项检查22天次,检查点位126个次,发现的问题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斧头湖3条入湖港渠河流综合整治工作已完成。编制《江夏区斧头湖水草打捞实施方案》并予以实施,2024年完成斧头湖武汉水域水葫芦常态化打捞和野菱角、麦黄草打捞。开展斧头湖“开湖”水上联合执法行动,共清理残网5条,临时扣押“三无”船舶18艘。
(四)制定了《限养区池塘生态养殖指导意见》并发放到了各个街道(管委会),明确了限养区范围及管理措施,指导街道严格落实禁止网箱、围栏养殖,并限制水产品养殖品种和规模,禁止养殖过程中投入肥料、冰鲜鱼、劣质饲料等行为。
(五)一是严格鲁湖全面禁捕执法检查,打击非法捕捞。二是对鲁湖周边适宜养殖区加强养殖监管,严禁投肥、投料养殖,按养殖水域规划,将全区特别是鲁湖周边等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重点水域作为严禁投肥、投料养殖日常巡查重点,先后在法泗街、金口街等举办系列开展宣传活动,让养殖户家喻户晓。三是在鲁湖周边具备实施条件的水域完成了8728亩连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81298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