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反馈意见(省序号2) 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0 14:48 文章来源:武汉市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局 编辑:武汉市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局江夏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反馈意见(省序号2)
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提出的整改任务和反馈意见,江夏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由区发改局牵头按照整改方案,通过多部门齐抓共管,目前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省序号2)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对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二、整改目标
切实将长江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开展武汉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增强长江保护修复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整改措施。
1.深化对长江保护修复重要性的认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长江保护修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加强规划引领。配合编制《武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长江大保护为核心,明确江夏区长江岸线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区域布局,严格长江流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3.积极推进环境问题整改。制定2021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问题整改方案,一体推进各年度长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确保2022年底之前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4.大力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5年底之前,完成《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中涉及武汉企业的关改搬转任务,基本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5.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审批。完成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严格建设项目审批,最大限度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和“以讲促干·提能增智”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指示作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的必修课,融入干部教育培训。
2.2023年6月印发《江夏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5月编制完成《江夏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2024年9月经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实施。
3.截至2024年底,已全面完成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我区“鲁湖水质未达标”问题、“汤逊湖水质未达标”问题的整改工作并通过市级验收。
4.江夏区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已完成,并持续开展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回头看”工作,加强安全环保管理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未发现存在死灰复燃现象。截至2025年5月,江夏区的96个长江入河排污口的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已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
5. 我区严格遵循《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关部署,全面落实各项规定。在项目审批与投资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以《指南》为准则,对清单所明确列出的各类禁止事项,一律不予批准实施。
特此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81568261。
武汉市江夏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0日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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