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8 15:46   文章来源:武汉市江夏区烟草专卖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武汉市江夏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草案)》听证会代表采取如下办法产生:

    一、代表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消费群体的意见;

3.有一定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按时全程参与会

议。

5.与本次听证会无利害关系。

二、卷烟持证户代表及集团客户代表采取自愿申请报名的方式,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卷烟零售许可证副本于202411211500前报名登记,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产生。

三、社会消费者代表根据报名登记顺序产生。

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由部门推荐产生。

五、听证报名人数不足公告人数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和范围组织听证会,不再补足缺额。

六、听证会代表名单产生后,将于20241122日下午5时前在江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1:武汉市江夏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代表推荐表

附件2:武汉市江夏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听证会代表报名表



武汉市江夏区烟草专卖局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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