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2 11:00   文章来源: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 010898635/2026-02240
  • 发文机构: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夏政办〔2026〕1号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16日
  • 发文日期:2026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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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好202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2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今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政府各项工作意义非凡、责任重大。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是落实区委六届十五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对全区人民的庄严承诺。各责任单位要深刻认识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的严肃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真抓实干的作风,迎难而上谋发展,奋勇争先寻突破。各牵头单位(无牵头单位的,责任单位即为牵头单位)要积极发挥统筹作用,科学制定办理方案,按照清单化、节点化要求,明确具体措施、阶段目标、分管责任人和经办人,并纳入节点平台管理。各牵头单位于2026年1月25日前将制订的办理清单(附件1)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邮箱:zfducha@163.com)。

二、凝聚工作合力,推动任务落实

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牵头单位要主动扛责、统筹协调,建立常态化协商机制,对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梳理进展情况,精准破解用地、审批、资金等方面堵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遇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重点事项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责任单位要主动补位、密切配合,杜绝推诿扯皮,确保责任链条无缝衔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细化工作举措,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办理质效

各单位要强化交账意识,及时梳理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不折不扣完成,自第二季度起,各牵头单位需在每季度第1个月20日前,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报送任务推进情况(附件2),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核心内容。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是年度督查重点工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任务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按季度在区人民政府常务会上通报办理情况,对落实不力、进展滞后的单位下发督办函,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6日



202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共4项)

(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以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三)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市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二、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共148项)

(一)在做强经济实力上奋勇争先

——扩大有效投资。(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1.抓好向上争资,精准对接政策导向、资金投向、项目走向,全年谋划超50亿元项目17个以上、亿元以上项目356个。(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经科局、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园林林业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2.加强招商引资,动态更新产业图谱,统筹运用资本招商、以商招商、校友招商、链群招商等模式,新招引落地亿元以上产业项目5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3个,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80个,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区科投集团、区国资集团)

3.坚持稳商留资,全力服务好辖区企业,推动优质企业改造升级、扩大产能,力争技改投资增长8%以上,带动工业投资增长8.5%以上。(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激发消费潜能。(总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4.丰富消费场景,支持永旺、奥莱等商业综合体,引进新型消费、高端商户入驻,推动九全嘉、中百广场、万豪世纪天街等商圈提档升级,大力发展“四首经济”。(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5.挖掘消费潜力,举办促消费活动200场以上,推动江夏新能源汽车、高科技商品等销往全国全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6.联合昊超、瑞达等电商企业开展能级提升行动,带动网络零售8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金口街道办事处、纸坊街道办事处)

7.扩大消费供给,盘活零星闲置资源,打造一批便民消费新业态,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20家,带动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做优企业服务。(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8.坚持精准服务,清单化解决企业诉求。强化高效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扩面提质“高效办成一件事”,新增线上办重点事项17项。(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9.迭代升级“亲清江夏”惠企服务平台,推进更多事项免申即享、直达快享。(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0.开展暖心服务,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二)在推进科技创新上奋勇争先

——推动汤逊湖科技城建设。(总牵头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聚焦环汤逊湖大学创新带,推动科创资源串珠成链、集群成势,形成科创极核效应,打造科创服务枢纽。(牵头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区校合作发展促进中心)

12.坚持规划引领,对标学习世界级科创湖区先进经验,突出创新要素聚合、科技成果转化、新兴产业育成、社区生活服务等功能,打造科产融合、特色鲜明的汤逊湖科技城,打响武汉版科创大湖区品牌。(牵头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区商务局,区区校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3.加快科工社区等项目实施,打造科创综合体集群。完善功能配套,依托阳光创谷等载体,谋划打造一站式科创服务区、成果转化集聚区。(牵头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国控集团、区科投集团)

14.推动环湖绿道与环山绿道连通,统筹实施水环境治理、路网、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建设,提升吸引力和带动力。(牵头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卫健局、区园林林业局,纸坊街道办事处,区国控集团)

——加快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总牵头单位:区经科局)

15.统筹做好线上科创供应链平台智能匹配、线下技术经理人撮合对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区区校合作发展促进中心)

16.夯实转化平台,依托大院大所建设光量子实验室,推动江夏实验室、华科大人工智能等平台建设,落地成果转化项目20个。(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光谷南大健康产业园指挥部,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郑店街道办事处)

17.深入实施“大孵化器”计划,全年新增市级以上高质量孵化器3个,新增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创新载体2个。(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18.新增发明专利授权600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9.壮大转化主体,加强科创型企业梯度培育,新增专精特新企业30家、技术经理人150人以上。(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20.聚焦“为产业转型服务、为社会治理增效、为人民生活添彩”三大重点领域,打造标杆场景5个、专项场景20个,加快建设“场景创新之城”。(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营造开放创新生态。(总牵头单位:区经科局)

21.实施创新陪跑行动,深化与普华资本等机构合作,强化创新前端生态打造,努力解决科创企业、人才的“第一桶金”。(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区科投集团)

22.赋予企业人才自主举荐权,拓展“汤逊湖人才卡”服务权益。(牵头单位:区委党建和人才办;责任单位:相关产业链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23.推进产教融合,新建产业学院、产教联合体3个以上。(牵头单位:区区校合作发展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人社局)

24.打响汤逊湖创投荟、数聚荟等品牌,吸引更多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对接合作、碰撞火花。(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科投集团)

(三)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上奋勇争先

——推动产业攀高向新。(总牵头单位:区经科局)

25.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迭代构建“43X”现代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产业链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26.做强支柱产业,推动整车及零部件产业加快向电动化、智能化转型,新推出2款以上高端新能源车,提升延锋系、华域系等零部件企业服务覆盖率和产品附加值。(牵头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27.提升光电子信息产业规模,启动藏龙岛半导体等产业园建设。(牵头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科投集团)

28.确保海康威视二期等项目完工。(责任单位:纸坊街道办事处)

29.生命健康产业聚焦发展以基因工程为先导的生物制药、以人工智能为牵引的医疗器械,发挥病毒所、江夏实验室等龙头作用,支持卓外、金唯科等企业成长。(牵头单位:光谷南大健康产业园指挥部;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郑店街道办事处)

30.推进中医药产业园建设,支持启瑞药业等企业扩产,力争新推出Ⅰ类创新药。(牵头单位:光谷南大健康产业园指挥部;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郑店街道办事处)

31.支持中铁科工、中铁重工等企业提档升级,打造高端智造集群。(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2.壮大新兴产业,数智产业以“人工智能+”行动为契机,谋划建设区人工智能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智能经济先行区。(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33.新能源产业依托楚能、中能建、大全等头部企业,打造绿色能源之都。(牵头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五里界街道办事处)

34.新材料产业依托纺大先创等平台,打造全国新型纤维材料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区校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35.竞逐未来产业,谋划打造光量子科技、低空经济等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36.紧跟具身智能、氢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前沿方向,发掘培育新增长点。(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促进融合提速增效。(总牵头单位:区经科局)

37.推动科产融合,实施“揭榜挂帅”项目9个,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责任单位:区经科局)

38.促进两业融合,引导生产型企业向服务化转型,鼓励服务型企业向制造环节拓展,新增制造服务一体化场景5个、服务型制造企业10家以上。(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39.推进军民融合,对接5家“7”字头研究所,提速庙山光学器件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培育军民融合百亿级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科投集团)

40.加快数实融合,支持数产公司等企业发展,实施工业企业“智改数转”20家,新增市级以上数字化产线、示范车间10个。(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科投集团)

——加快园区做大做强。(总牵头单位:区经科局)

41.坚持特色立园,优化园区空间布局、主攻产业、细分赛道,加快构建以国家级园区为龙头、省市级园区为骨干、区街级园区为基础的现代园区体系。(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区科投集团)

42.强化靶向招引,培育有根企业,加快建设特色园区,支持高品质产业社区建设,梯次培育一批“镇园之宝”、产业名园。(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区科投集团)

43.统筹促进楼宇厂房满楼满驻、企业满产满效,提升庙山光电子信息产业园、光谷南大健康研发中心等园区入驻率。(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光谷南大健康产业园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区科投集团)

44.探索园区合伙人模式,提升专业化运营能力。(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区科投集团)

45.树牢“亩均论英雄”理念,处置盘活闲置低效用地500亩以上,努力让“黄金地块贡献黄金”。(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四)在做大城市能级上奋勇争先

——高标准建设汤逊湖城市中心。(总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46.聚焦功能复合、万物生长,推动科创、生态双向赋能,打造武汉版科创大湖区、品质活力城。强化科创属性,顺应科技回归都市趋势,聚焦创新策源和成果转化,推进创新资源集聚、成果转化落地,让创新成为最鲜明的气质。(牵头单位:区经科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中心、区区校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区科投集团)

47.突出城市功能的完整度、科产融合的特色性、交通和科技枢纽的辐射力,统筹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创新转化和产业发展能级。(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经科局、区民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园林林业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区国资集团、区科投集团、区城更集团)

48.以文化大道、车光大道“黄金双轴”为突破口,加快启动区建设。(牵头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区国控集团)

49.彰显环境特色,串联水网、绿道,营造公园城市新体验。(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园林林业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高起点促进联动发展。(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50.加强区域协同联动,与东湖高新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协同、半导体产业强链补链、大健康产业共建共联,合力打造独树一帜的世界级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世界存储之都、中国药谷。(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商务局,光谷南大健康产业园指挥部,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郑店街道办事处、五里界街道办事处)

51.对接武汉经开区,加强汽车及零部件等领域合作,携手打造跨江联动、拥江发展增长极。(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2.加强全域联动,支持江夏经开区争创国家开发区。(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3.支持纸坊打造全国智能物联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纸坊街道办事处)

54.支持郑店、庙山建设中国药谷。(牵头单位:光谷南大健康产业园指挥部;责任单位:郑店街道办事处、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5.深入推进法泗、湖泗、金水、舒安等城镇蝶变焕新。(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农业农村局,法泗街道办事处、湖泗街道办事处、金水办事处、舒安街道办事处)

56.确保山坡新城建设成势见效。(责任单位:山坡街道办事处)

——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总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57.注重理念更新,准确把握“五个转变”,以“五改四好”为主攻方向,按“单元划小、分类施策、滚动实施、有机更新”的思路,抓好既有建筑、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系统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区科投集团、区国资集团、区城更集团)

58.推动模式创新,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小而美片区“六带”更新,重点实施以湖、山、路为单元的片区综合开发,以重点功能区为核心的存量盘活,以历史街区为承载的微改造,以重大项目为牵引的空间转型,一体推动基础设施社区化、公共服务提档升级,创造高品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文旅局、区园林林业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59.推动片区焕新,重点聚焦汤逊湖、纸坊、藏龙岛等区域,启动4个、谋划18个小而美片区更新。(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区科投集团、区国资集团、区城更集团)

60.统筹推进纸坊、金口、五里界、乌龙泉等片区开发。(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纸坊街道办事处、金口街道办事处、五里界街道办事处、乌龙泉街道办事处,区国控集团、区城更集团)

——高效能推进城市治理。(总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61.聚焦宜居城区,科学利用桥下空间。(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62.加强“四线一口”环境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63.优化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64.完善市政设施,新增停车泊位1万个。(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65.新增汽车充电桩1100个、超充站3座。(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66.聚焦韧性城区,整治易渍水点3处。(牵头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67.新改建老旧燃气管网19公里。(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68.完成老旧小区二次供水改造25个。(牵头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

69.聚焦智慧城区,以人工智能赋能城市治理。(牵头单位:区城运中心;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

70.开展满意物业创建,打造物业城市新名片。(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71.推行城市管家模式。(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

72.深化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新增场景10个。(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

(五)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勇争先

——做强现代都市农业。(总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73.聚焦都市需求,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推动农业从生产保供型向高效产业型转变,争创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74.聚焦科技农业,充分发挥金林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郑店国家水生蔬菜种质资源圃等优势,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生猪、莲藕种业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乌龙泉街道办事处、郑店街道办事处)           

75.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资集团)

76.推进智慧渔谷、金龙国家级黑猪育种场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乌龙泉街道办事处)

77.提升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78.发展质量农业,新改建高标准农田1.5万亩。(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79.严守耕地红线。(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80.推动大桥、安山、山坡等农产品加工园提档升级,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山街道办事处、山坡街道办事处)

81.打造品牌农业,培育“武汉活鱼·江夏鳜”等区域公用品牌,新增“三品一标”产品10个。(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82.推进绿色农业,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83.统筹推进“四农普”工作。(牵头单位: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夏调查队;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园林林业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融媒体中心)

——深化和美乡村建设。(总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84.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强化规划统筹,坚持片区化推进,聚焦和美乡村示范带,以重点村为节点,联动周边村组团式发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85.加快补齐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短板。(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经科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区供电公司)

86.新改扩建农村公路65公里。(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87.改善人居环境,常态化运维污水处理设施,做好农村改厕等工作,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

88.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做好垃圾分类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推进强村富民增收。(总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89.加大多元投入,一体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重点支持15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推进26家强村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营,带动实现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长18%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90.强化乡村运营,培育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市级龙头企业3家、市级合作社4家、家庭农场13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91.培育农创客、乡村CEO、乡村主理人等新农人10名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92.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等业态。(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园林林业局、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93.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医保局、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六)在深化改革开放上奋勇争先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总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94.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区属国企资产总额1100亿元、营收增长5%以上。(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国控集团、区科投集团、区国资集团)

95.区国控集团树牢经营城市理念,深耕城市资本运营、城市管家服务等业务板块,力争并购上市公司1家,全年投资100亿元以上,争当中部地区一流城市综合运营商。(责任单位:区国控集团)

96.区科投集团聚焦产业投资、园区建设运营、现代金融服务主责主业,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力争并购1-2家上市公司,争做中部地区科技产业投资平台的创新引领者。(责任单位:区科投集团)

97.区国资集团重点在乡村振兴、生态治理及价值转化、农文旅体融合等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力争实现总资产80亿元、营收增长7%以上,争当中部地区绿色发展综合运营商。(责任单位:区国资集团)

98.推动国企民企高质量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区科投集团、区国资集团)

——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总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99.狠抓多元化投资体制改革,坚持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通过扩大政府有效投资,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投资。(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00.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坚持股权投资做引导、债权融资做增信、资本市场募资做培育,推动改革创新,争取金融改革试点项目落地。(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科投集团)

101.深化大财政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要素、数据资产等要素价值化路径。(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园林林业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02.持续开展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103.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盘活“三林”资源。(牵头单位:区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104.扩展快捷通道,谋划推动武汉南铁路物流枢纽中心、文化大道南延二期等重大项目,争取地铁9号线南延。(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纸坊街道办事处、乌龙泉街道办事处)

105.持续推动“公转铁、公转水、公转空”,发展多式联运。(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106.夯实开放平台,争创中国(湖北)自贸区江夏联动创新发展区,构筑武汉南部对外开放大走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07.推进对外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海外仓建设,支持湖北国贸、区经发贸易等企业,建设产业、贸易供应链平台,壮大平台经济。(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区科投集团)

108.扩大开放合作,支持中车长江、高盛伟业等企业抱团出海,新增外贸实绩企业15家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七)在加强文化传承发展上奋勇争先——传承城市千年文脉。(总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109.实施江夏文化基因活化工程,推动灵山生态文化旅游区、谭鑫培公园二期、江夏里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让文化遗产焕发新活力。(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资集团)

110.推动长江军事主题文化区建设。(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文旅局、区园林林业局,金口街道办事处,区国资集团)

111.依托腾讯武汉研发中心、武汉数字创意园等园区,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助力优秀文创科技企业脱颖而出、成长壮大。(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经科局,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加快文旅产业发展。(总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112.坚持“文旅+百业”融合发展,全力创建国家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力争全年旅游总人次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13.北部发挥大花山运动中心、江夏环城山水公园等项目带动作用,统筹推进环山休闲带、环湖运动圈、滨江骑行线建设,打造武汉户外运动目的地。(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区园林林业局,北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区国资集团)

114.支持梁子湖管委会、五里界联合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交通运输局,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五里界街道、乌龙泉街道办事处、纸坊街道办事处、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115.南部以特色旅游路线为纽带,推进猪猪王国、鲁湖农业迪士尼等项目建设,串联精品民宿、A级景区等资源,打造农文旅融合示范区。(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南部各街道办事处,区国资集团)

——深化文化惠民工程。(总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116.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深化全民阅读行动,启动建设新型文化空间3处,组织开展“四季精彩·江夏独好”、“江夏有戏”等群众文化活动,提高文旅场馆运营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17.积极发展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确保大花山专业足球场等一批设施建成投用。(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区泽夏公司)(八)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奋勇争先

——加大社会保障力度。

118.落实就业优先,以创业带动就业,全年新增就业1.1万人。(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19.推动全民参保扩面,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20.医保参保率达95%以上。(牵头单位:区医保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21.完善救助措施,加强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服务保障,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妇联、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22.优化养老服务,发展银发经济。(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经科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23.加快区福利院、山坡南部中心福利院等项目建设,争创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124.加大安居保障,新筹集保障性住房500套,建成交付还建房3701套。(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125.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新增学位2430个。(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26.高标准创建市级示范幼儿园1所、教联体1个。(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27.确保获评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28.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完善数智化病理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129.推进区第二人民医院、云景山医院运营,支持庙山社区卫生中心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国控集团)

130.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确保全区村级卫生室全达标。(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13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牵头单位:区信访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32.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33.加强治理创新,争创全省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区。(牵头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运中心,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34.规范流动摊贩管理。(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35.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九)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上奋勇争先

——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总牵头单位:区应急局)

136.推进社区应急消防一体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消防、道路交通、燃气、危化品、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37.加强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区气象局)

138.做好洪涝干旱、森林火灾、地质灾害、极端天气等防范应对。(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39.夯实检验检测基础,严格食品药品监管,抓好校园学生餐等安全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40.提高网络、数据等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公安分局,区城运中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总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141.深入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全面推进排水厂网一体化、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系统治理养殖尾水,大力整治排口港渠,保障重点河湖水质持续向好,力争把梁子湖建成省级美丽河湖。(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42.开展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4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完成“无废城市”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44.启动乌龙泉矿生态修复等项目。(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责任单位:乌龙泉街道办事处)

145.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经科局、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园林林业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146.持续做好房地产领域矛盾风险化解工作。(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47.完善治理欠薪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48.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49.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三、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共6项)

(一)深化政治建设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省市和区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二)勇于担当作为

2.树牢实干导向,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式交办、节点化推进、销号式管理,用数据说话、用项目说话、用结果说话,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强化争先意识,择高而立、向上而行,推动各项工作争第一、创唯一。增强专业素养,做到想透、说清、干到位。提升创新思维,善用市场逻辑干事、资本力量成事。(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三)推进依法行政

3.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和行政合法性审查。(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4.深化政务公开,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做到带头守信、言出必行。(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四)恪守清正廉洁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6.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把有限财力用在关键处、花在刀刃上。(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四、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十二个方面共47项)

(一)安全畅通重点拥堵路段

1.优化杨桥湖大道、文化大道、江夏大道信号灯配时和交通设施,更新交通标线及非机动车道隔离柱,并在沿线开展严打“飙车炸街”、酒醉驾、违停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占道经营、“老年代步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2.新建杨桥湖大道人行天桥。(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完善学龄前儿童公共服务

3.开展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升级,一次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落户、医保登记等事项。(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行政审批局)

4.落实国家育儿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5.落实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免除政策。(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6.改造小区配套幼儿园2所,新增公办学前学位620个。(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7.改造普惠幼儿园托育班50个,优化完善托育托位1000个。(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8.加强跨区联合办学,持续提升3所跨区合作办学试点学校教学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9.深化区内教联体改革,科学划分学区并形成若干个联合办学教联体。推进36所乡村学校和洪山区、东湖高新区以及本区优质中小学结对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0.深化综合高中改革,推进普通高中扩容提质融合发展。探索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联合办学,持续提升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1.设立张胜言等第三批“名师工作室”13个,促进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2.开设一批青少年寒暑假爱心托管班。(牵头单位:团区委;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3.实施中小学新改扩建工程8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4.改造中小学食堂9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丰富群众户外运动生活

15.重点打造精品山水运动路线3条。(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融媒体中心)

16.举办大型体育赛事4场。(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文旅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

17.推出“春赏樱徒步、夏蝶湖龙舟、秋郊野骑行、冬跑山越野”等系列主题体育活动。(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18.在大花山户外运动中心西区建设2万座的赛演一体大型专业足球场。(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区城管执法局,纸坊街道办事处,区国控集团、区泽夏公司)

19.打造户外运动项目的近郊集结地2处。(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

20.新增或改造公共体育设施4处。(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

(五)发展区域文旅产业

21.围绕大花山、青龙山、八分山片区,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与综合管理能力,新建与改造配套停车场,构建微公交循环体系,建设青龙市集绿色驿站空间。(牵头单位:区园林林业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文旅局、区交通运输局,纸坊街道办事处,区国资集团)

22.开展梁子湖大道沿线环境整治。(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里界街道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

23.打造多条交旅融合微循环道路。(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24.提升区域服务功能,推动梁子湖龙湾半岛景区、灵山矿公园、江夏里·老码头景区提档升级,创建江夏里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城建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交通运输局,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五里界街道办事处、乌龙泉街道办事处、纸坊街道办事处、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国资集团)

(六)优化群众就医环境与服务

25.整合区紧密型医共体优质资源,持续开展科普宣传、义诊、病情随访等活动,服务群众100万人次。(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26.打造全区重点人群中医药服务中心15个。(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7.建设区妇幼保健医院儿科心理特色门诊。(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8.进一步深化与武汉协和医院、中南医院、湖北省中医院等省部级综合医院合作,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9.完成区人民医院南楼、附属楼搬迁投用,新增医疗床位231张,新增负压手术室、负压ICU等关键设施。(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30.建成区第二人民医院并投入使用,新增编制床数130张。(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山坡街道办事处,区国控集团)

(七)加强特殊人群保障

31.以试点街道61个村(社区)300余户低保家庭重病重残者及照料者为主要对象,构建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支持、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全方位关爱守护网络。(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32.推动“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创新,发挥社会救助领域示范引领作用,服务困难群众2000人次,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八)引导流动摊贩规范管理

33.规范12处流动摊贩重点点位管理,利用空置场地、旧厂房等资源改建集中夜市,统一规划摊位,配备水电、垃圾收集等基础配套。(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34.推动制定“商户经营公约”,组建夜市管理团队,鼓励商户自主管理,全面加深隐患排查、卫生管理等工作。(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35.严格执行校园周边200米禁售规定。(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九)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36.推动食品安全可视化建设,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督促指导重点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扩大可视化系统覆盖重点企业30家,促进企业规范化生产。(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37.从责任心强的外卖骑手中择优聘请流动监督员40名,组织参加岗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识别技能培训,即时上传问题线索,监管部门快速核实查处,并建立反馈与适度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十)加强就业创业服务

38.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39.全年谋划招聘活动32场,解决企业用工需求6000人,精准化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创业带动就业1350人。(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40.加大特殊人群和困难就业群体技能培训工作,就业培训28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100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00人。(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十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41.利用桥下空间建设汤逊湖景湖三路·江夏印巷项目,打造现代化多功能社区综合体。(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国控集团)

42.科学规划并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100个,新建超充站3座,同步完善配套停车设施。(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43.实施和美乡村建设项目89个,其中建设精品村湾28个、重点村湾53个、提档升级精品村湾8个,惠及自然湾120个、农户7354户。(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十二)加大安居保障力度

44.建成大李小李农民还建新村、大桥渔牧村、普安社区、夹山里花园小区、同兴村等5个还建小区并完成3701余套房屋分配。(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郑店街道办事处、五里界街道办事处)

45.完成25个老旧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改造。(牵头单位:区水务和湖泊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国控集团)

46.完成老旧电梯设备更新改造143台。(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47.新增筹集保障性住房500套。(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附件:1.XXX(单位)区《政府工作报告》办理清单

        2.XXX(单位)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完成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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