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夏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12 10:00   文章来源: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 010898635/2026-04692
  • 发文机构: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夏政办〔2026〕2号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10日
  • 发文日期:2026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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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夏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


           江夏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53号)、《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鄂农发〔2025〕6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动物防疫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为核心,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运作、保险参与、社会监督”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明确处理流程、补贴标准和监管责任,确保病死畜禽“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坚决杜绝随意丢弃、非法流通等行为。

二、处理流程与责任分工

(一)收集暂存

1.规模养殖场。需配套建设符合标准的病死畜禽收储冷库,病死畜禽应在24小时内送入冷库暂存,建立电子台账记录来源、数量、暂存时间等信息。

2.中小型养殖场及散养户。病死畜禽由属地街道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点统一暂存,收集点应做到每日巡查、及时收运,不得出现积压情况。

(二)转运处理

1.病死畜禽转运车辆需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运输前、后必须严格消毒,转运路线应避开人口密集区和饮用水源地。

2.无害化处理厂需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开展处理工作,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过程全程视频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2年。

(三)部门职责

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对接市级部门落实政策要求。

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及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查处丢弃、收购、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各街道办事处(含金水办事处,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下同):负责辖区内收集点的运营管理、病死畜禽收运组织及政策宣传工作。

 三、补助资金管理

(一)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

1. 病死猪(不含死胎、木乃伊胎等)实行分类补助

2.其他病死畜禽。市级财政按病死肉鸡1.3元/只、蛋鸡2.7元/只、羊27元/只、肉牛400元/头、奶牛800元/头标准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无害化处理厂。

(二)补贴申领流程

1.每月5日前,无害化处理厂驻场官方兽医需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上月无害化处理台账、月报表等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对材料分类存档,以备核查。

2.区农业农村局需每月8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无害化处理数据。在一个年度内或根据市级要求,及时联合区财政局复核报表数据,并将复核结果形成规范性文件,向市级申报相关补贴。

四、监督管理

(一)执法监管

1.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大巡查频次,对随意丢弃病死畜禽、非法经营病死畜禽产品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对自行处理病死畜禽导致疫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二)日常监管

1.区农业农村局对无害化处理厂、收集点、养殖场实行“日巡查、月核查、季考核”,实现监管全覆盖;发现重大问题需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

2.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对弄虚作假的主体,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拨付资金,纳入信用黑名单。

(三)社会监督

各街道办事处需在政务网站、社区公示栏公布病死畜禽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区农业农村局需在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线索完成核查并反馈,对经核查属实的实名举报给予200—2000元的现金奖励(具体按举报线索价值分级核定)。

五、保障措施

(一)保险联动。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畜禽保险理赔的前置条件,保险机构与农业农村部门协同开展查勘定损,凭无害化处理证明办理理赔,简化理赔流程,提高赔付效率。

(二)宣传培训。区农业农村局每季度组织养殖场、屠宰场从业者开展无害化处理技术和法律法规培训。各街道办事处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渠道,向群众普及病死畜禽处理相关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追溯管理。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流程追溯系统,整合收集、转运、处理、补贴等数据,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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