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资金公示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市级财政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25]345号),由区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按程序将该市级财政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其中:
1.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2025年期间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有关意见的通知》(武农[2020]2号)文件精神,湖北金林原种畜牧有限公司、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原种猪育种场分别通过国家级、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考核(农办牧[2024]24号)、(鄂农通告[2024]14号),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补资金。共计奖补资金80万元;
2.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文件》(武政防办[2024]3号)精神,辖区郑店街新东杨奶牛场因结核病疫情处置扑杀1头奶牛,按处置标准补助资金6000元;
3.根据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冷库运行工作补助标准,每个运行点补助4万元每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正常运行点有:五里界、郑店、法泗、安山、梁子湖、金水、金口、乌龙泉、舒安,共计补助36万元。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正常运行点有:山坡、舒安、乌龙泉、安山、法泗、湖泗,共计补助24万元。合计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冷库运行经费60万元。
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联系人:沈周为 电话:027-81814456。
江夏区农业产业化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