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最新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9 15:30 文章来源:江夏区融媒体中心4月8日,记者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2026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4月17日启动。
两类人员分批次网报
根据公告,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4月17日上午8:30至4月30日下午17:00,受理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该批次结束时间较去年提前了30分钟。第二批次:6月8日上午8:30至6月14日下午17:00,主要面向在汉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中的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生,以及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该批次整体较去年提前8天开始、提前6天结束,申请人需特别注意,切勿按去年时间节点安排申报。
本次认定的受理范围包括:本市户籍社会人员、持有武汉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驻武汉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以及在汉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其中港澳台居民申请条件与内地(大陆)申请人一致。
明确认定条件,强调学历与普通话要求
本次认定流程为“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集中受理—网上公示—制发公告—证书制作及发放”。申请人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在申请条件方面,认定工作严格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学历要求上,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资格考试方面,申请人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人员,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为严把教师准入关口,认定机构将依据相关文件要求,通过政府部门核查方式,对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开展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查询到相关信息的申请人,将不予认定教师资格,切实保障教育领域安全。
体检环节,申请人须从武汉市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名单中任选一家,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项目完检。体检结论3个月内有效。
现场确认时间及安排由各区教育局及高校确认点自行确定。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学生证)、信息核对表、体检表、证件照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网报所选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
特别提醒
1、网上申报时,须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并按要求签署《个人承诺书》。学历、普通话等信息如比对未成功(显示“未核验”),需在现场确认时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需凭学业成绩单参加现场确认,并在2026年7月6日17:00前登录系统完成学历信息补充。未完成者将无法在线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3、无犯罪记录将由认定机构通过政府部门进行核查。对于弄虚作假或经核查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申请人,将不予认定,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4、认定通过后,《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由各确认点统一发放,具体时间、地点以各确认点通知为准。
武汉市教育局提醒广大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认定公告,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并确保上传照片、签署《个人承诺书》等操作规范。如有疑问,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常见问题或拨打咨询电话010-56761296。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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