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就业基地(工业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发布日期:2019-04-08 15:30   文章来源: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大桥现代产业园办公室

 

一、规划背景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现代产业园位于武汉市南部新城组群,是武汉市向南拓展的主要通道,是武汉市重点项目“国家火炬计划武汉江夏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基地”(又称江夏核心工业园区)。在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基地中,南车集团、武钢集团等龙头企业已入驻,将极大带动大桥现代产业园新型装备制造业的发展。而原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现随着区域的开发建设,将失地赖以生存的土地,为了解决大桥现代产业园失地农民就业和长远生计问题,武汉桥兴置业有限公司规划建设农民就业基地(工业产业园)

农民就业基地(工业产业园)位于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龚家铺村,星光大道(武汉市四环线)南侧,与江夏南车长江车辆公司毗邻,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工业园将以周边装备制造企业为依托,打造其配套的产业园区。

、规划概况

1、规划位置:农民就业基地(工业产业园)规划位于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龚家铺村,北临何家湖北街,西临工业二路,东临工业一路。

2、规划规模:本规划主要建设14栋车间厂房、26F倒班楼宿舍、12F食堂、门卫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设施。规划总用地面积166675.53m2(折合约250.0亩),总建筑面积125828.08m2,其中车间116527.82m2、倒班宿舍楼及食堂8148.00m2、其他设施共1152.26m2、建筑系数59.75%,容积率1.30,绿地率12.5%,停车位559个。

3、产业定位:结合园区周边发展情况,产业园主要建设车间、宿舍楼及生活服务设施,完善道路、绿化、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设施。规划区域建成后,致力于打造汽车配件类制造、机械装备加工及配套服务区。

4、开发时序:本园区建设期为20月,20194月开始施工建设,预计202112月全部竣工。

5、规划布局:园区按生活区、生产区及配套附属设施等不同功能区布局。

生活区规划布设于地块东南角,主要设置26F倒班宿舍楼、12F食堂。26F倒班宿舍楼平行布设,食堂纵向连接2栋宿舍楼。

生产区几乎布满整个地块,主要设置33F车间厂房、11栋单层车间厂房。33F车间厂房主要沿工业二路布设,由南向北依次布设12#13#14#厂房;11栋单层车间厂房主要沿何家湖北街三横四列布设,第一行由西向东依次布设1#2#3#4#厂房,第二行由东向西依次布设5#6#7#8#厂房,第三行由西向东依次布设9#10#11#厂房。

配套附属设施主要布设于地块西北、西南角,主要设置开闭所、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雨水收集池、门卫房及物业管理用房等。开闭所、污水处理站为地上1F,主要布设在西北角;消防水池、消防泵站、雨水收集池为地下1F,主要布设在西南角;门卫房及物业管理用房为地上2F,位于地块东南角。

园区内设置2个主出入口,4个次出入口。主出入口均位于地块西侧的工业二路上,次出入口位于地块北侧的何家湖北街及南侧的何家湖街上,整个地块内部,道路纵横交错于建筑之间,道路两侧设有停车位,且绿化镶嵌其中,环绕于两侧。

三、规划分析

1、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与协调性分析

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为落实新时期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建设部批准,武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的范围为武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即武汉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8494平方公里。

南部新城组群依托青郑高速公路、武纸公路、107国道及轨道5号线、武咸城郊铁路等交通干线向南拓展,主要包括纸坊新城以及黄家湖、青菱、郑店、金口和五里界等组团,利用青菱湖、黄家湖和汤逊湖以及青龙山、八分山森林公园等山水资源分隔,形成“一主五副”的分散组团式的布局形态。组群中心布置在汤逊湖南岸,承担教育科研职能和服务南部组群的公共服务职能。大桥新区即处于武汉市向南拓展的南部新城组群之中,是武汉市南向拓展的主要通道,也是连接武汉主城与江夏纸纺的链接点。本规划区域位于大桥现代产业园,属于南部新城组群内。

南部新城组群依托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新大学城的发展,规划为中部地区的教育科研产业园区和现代物流基地。以医药、机电、建材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发展交通运输、物流、科教、旅游等第三产业,强化综合服务职能。充分利用其港口和交通优势,建成地区性水陆联运枢纽,重点发展造船、建材、机电工业和文化旅游业。本规划园区内后期主要引进汽车配件类制造及机械装备加工等产业,属于南部新城组群的规划发展产业,符合总体规划中关于该区域的定位。

2)《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及《武汉市12000基本生态控制线落线规划》

为推进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精细文化管理,依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和《都市发展区“1+6”空间战略实施规划》,2013年发布了都市发展区《武汉市1:2000基本生态控制线落线规划》。该规划将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和形成的生态保护范围划分为“生态底线区”和“生态发展区”两个层次,实施不同的分区管控。规划划定都市发展区基本生态控制线所围合的生态保护范围面积为1814平方公里,其中,生态底线区面积为1566平方公里,生态发展区面积为248平方公里,都市发展区内生态用地总量达到都市发展区总面积的60%,能够保证城市碳氧平衡。为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2016101日《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该条例进一步对生态底线区和生态发展区提出了管控要求,具体如下:

第十八条除下列项目外,生态底线区内不得建设其他项目:(一)以生态保护、景观绿化为主的公园及其必要的配套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必要的配套设施;(二)符合规划要求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服务设施,乡村旅游设施;(三)对区域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四)生态修复、应急抢险救灾设施;(五)国家标准对项目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第十九条除下列项目外,生态发展区内不得建设其他项目:(一)本条例第十八条所列项目;(二)生态型休闲度假项目;(三)必要的公益性服务设施;(四)其他与生态保护不相抵触的项目。按照前款第四项的规定确需在生态发展区内进行建设的项目,应当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水务、园林和林业等相关部门进行规划论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通过对比分析,规划区域建设用地不在生态底线区及生态发展区,符合《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及《武汉市12000基本生态控制线落线规划》的相关要求。

3)《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湖泊的保护和治理,实现滨江、滨湖特色城市和山水园林城市的建设目标,武汉市水务局、规划局、园林局共同组织,开展了《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范围为武汉市中心城区37个湖泊(东湖除外)和金湖、银湖及其周边陆域范围。具体湖泊包括:后襄河、西湖、北湖、鲩子湖、菱角湖、小南湖、机器荡子、金湖、银湖、塔子湖、张毕湖、竹叶海、莲花湖、月湖、墨水湖、三角湖、南太子湖、北太子湖、龙阳湖、紫阳湖、水果湖、内沙湖、沙湖、晒湖、四美塘、杨春湖、汤逊湖、野芷湖、南湖、黄家湖、青菱湖、严西湖、严东湖、五加湖、青山北湖、车墩湖、竹子湖、清潭湖、野湖。

根据《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第九条:中心城区湖泊水域和绿化用地除按照规划建设排水泵站、污水处理设施、园林小品及相关的市政设施外禁止占用,禁止建设其他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外围控制范围内的建设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湖泊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其他区湖泊除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外,禁止占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当尽量避免占用湖泊;因特殊原因确需占用湖泊的,应当由建设单位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本规划区域距离黄家湖水域蓝线约1.8km,规划区域不位于黄家湖三线保护范围内,符合《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的管理要求。

4)《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为:深入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到2020年,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0%,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下降至73微克/立方米、49微克/立方米,考核断面和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80%,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9%以内,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空间管治、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环境责任考核等法规制度取得重要突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特大中心城市环境治理体系,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提出优化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其中关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②以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③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本规划主要引进汽车配件类制造及机械装备加工等产业,不属于两高一资过剩产能的产业,属于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制造业,符合《武汉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要求。

5)《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

根据《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大光谷板块远景规划形成“双城双轴,四心多廊”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其中“双城”为东部光谷新城、纸坊和安山-山坡集中建设区组成的江夏新城。新城建设方面,光谷新城强化综合性职能,以东湖示范区及南湖地区为核心,形成“1+9”的格局。“1”为光谷新城8中心,“9”为南湖组团、光谷现代服务业园、光谷佛祖岭产业园、光谷生物城、左岭产业园、未来科技城和东湖综合保税区、中华科技园及藏龙岛科技园等组团,重点发展光电子产业、节能环保、生物产业等产业。纸坊新城强化综合性职能,以江夏区及青菱地区为核心,形成“1+6”的格局。“1”为纸坊新城中心,“6”为大桥组团、郑店组团、庙山组团、五里界组团、青菱组团、金口组团等组团,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汽车产业、仓储物流等产业。

本规划区域位于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现代产业园,属于纸坊新城强化综合性职能大桥组团,后期建成后主要引进汽车配件类制造及机械装备加工等产业,符合《大光谷板块综合规划》的要求。

6)《武汉江夏区城乡统筹战略规划(2013-2030)》

根据《武汉江夏区城乡统筹战略规划(2013-2030)》,江夏区是最有优势在武汉周边打造的综合性重点城区,该区域功能定位为滨湖生态新城、滨江制造高地、南郊休闲田园。主题定位为乐业宜居绿谷、楚天品质湖城。总体上,江夏区的发展将以“生态”、“湖”为核心优势以突显武汉的生态宜居、“湖”的特色。滨湖生态新城的战略以建设楚天最美湖城为目标,彰显“首县”魅力。形态上注重水与城的有机融合,空间上强调水岸生态化与公共性,功能上打造商业、娱乐、文化活动的滨水体验性。滨江制造高地的战略呼应武汉2049 建设高端制造中心的中期目标,做强做大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汽车产业、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主导产业,提升科技和人才实力,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本规划区域位于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现代产业园工业发展区,属于滨江制造高地,主要引进汽车配件类制造及机械装备加工等产业,符合《武汉江夏区城乡统筹战略规划(2013-2030)》的要求。

7)《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根据《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江夏区发展为“一心”、“两片”、“三临”、“四区”的格局。

“四区”:构筑四个主题产业集聚发展区,北部科技创新区(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现代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互联网及现代物流六大主导产业)、南部城乡统筹示范区、西部金水河文化创意区和东部梁子湖国际旅游度假区,形成江夏全域一盘棋、城乡统筹、产城融合的大江夏空间发展格局。

本规划区域位于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现代产业园工业发展区,属于北部科技创新区(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现代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互联网及现代物流六大主导产业),主要引进汽车配件类制造及机械装备加工等产业,符合《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

8)《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根据《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桥现代产业园的区域协调、功能定位、空间发展等规定如下所示:

1)功能定位:大桥现代产业园城市功能是“武汉江南新型制造业基地之一,武汉南部新城组群的科教基地和现代物流基地,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依山滨湖的适宜人居的新型城区”。这一城市功能组成具有如下内涵:

1、重制造业:大桥现代产业园作为武汉主城工业制造业外迁的重要基地之一,以南车集团、武钢集团入驻为契机,建设江南机械装备制造业基地,完善机械装备制造业产业链,提升经济实力,推动产业升级。重制造业是大桥现代产业园的产业品牌,是大桥现代产业园发展的中心,是其主要的城市功能之一。

2、现代物流:大桥现代产业园独特的“公、铁、水”交通优势和仓储基础,为这一地区成为武汉三环附近的现代物流基地提供了极好的条件。

3、教育科研:以武汉大学城建设为依托,组织和完善大桥现代产业园的教育功能,完善的教育功能带动大桥现代产业园科研水平的提升,完善的教育科研进而为机械装备制造提供强力支撑。

4、现代农业:利用优质的山水条件,与湖北武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合作,打造“江夏基地”,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链,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

2)五大分区

综合服务区:位于武纸公路以东,金兰大道以南的区域,处于庙山产业园、纸纺城关镇、大桥地区三大功能组团的中心。该区主要依托汤逊湖的自然资源,发展商业金融、办公、商务、会议等综合服务功能,以及配套的高尚居住功能,既是大桥地区的综合服务中心,也将辐射周边区域,成为江夏北部最具活力的公共服务中心之一。

科研教育区:位于武纸公路以东,金兰大道以北的区域。整合提升现有的武大东湖分校、华师汉口分校已有教育资源,发展以产、学、沿一体化的科研教育基地以及相配套的居住功能,形成以高校、科研院所、居住、休闲游憩为一体的科研教育区。

文化生活区:位于京广铁路以西,金兰大道以北的区域,是为黄家湖大学城及大桥现代产业园产业配套的生活区,另外为配合黄家湖大学城的建设,在黄家湖南岸布置市级的黄家湖体育中心,为黄家湖大学城乃至南部新城组群服务。

工业发展区:位于京广铁路以西,金兰大道以南、金荷街以北的区域,工业发展区由东向西拓展,与西部的澳洲产业园对接。发展以机械制造、装配为主的重工业产业。

特色农业区:金荷街以南、京广铁路以西的区域。依托现有的和平农庄,发展以农业特色种植、农业休闲旅游为主的现代化农业。

本规划区域位于大桥现代产业园工业发展区,主要引进汽车配件类制造及机械装备加工等产业,符合《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

9)《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根据《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大桥现代产业园西部工业片区涉及何家湖、豹山、邢远长、龚家铺、十月等五个行政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建设。“十三五”期间,按照“布局集中、用地节约、产业集聚”的思路,重点建设江夏区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围绕南车集团、顺乐不锈钢、中百集团、宜化集团等龙头企业,全力打造一个支柱产业优势明显、配套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的“国家级”产业基地,培育形成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光电子信息产业园、物流仓储业产业园、农业深加工产业园等多个产业集群。坚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资,分片开发,整体推进,快速拉开集中示范园区建设框架,加快推进企业入驻、用地建设发展,促进企业尽快投产运营;同时巩固提升中国南车、武钢、顺乐不锈钢等核心装备制造产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光电子、新型建材等新兴产业,积极发展汽车零部件、汽车4S 店销售等关联配套产业;打造大花岭货场,发展仓储物流业。整体促进集聚发展,形成一批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的重点产业集群,引导该区域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全面升级。

本规划区域位于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现代产业园,主要引进汽车配件类制造及机械装备加工等产业,符合《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产业导向的要求。

2、规划制约因素

1)污水处理的制约

本产业园内规划建设一个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入驻企业生产废水。本园区主要引进汽车配件类制造、机械装备加工企业,但考虑到产业园区后期入驻企业产业类别及工艺的差异性,污染物排放存在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园区内集中式污水处理站难以满足各类污染物的处理要求,故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入驻企业的产业类别,严禁产生特殊生产性废水的企业入园。故产业园建成后,在引进产业类型上,将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制约。

2)用地的制约

本规划净用地面积为497.74亩,总建筑面积为296262.82m2,园区占地面积较小,可利用面积有限,园区周边未预留后期扩展用地,后期只能在本地块范围内建设,基本没有向四周扩展的空间。因此,可利用土地面积有限,是制约农民就业基地(工业产业园)发展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四、环境质量现状

水环境质量:项目污水受纳水体长江(武汉段)各断面2017年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值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黄家湖2017年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值不能够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原因是周边配套管网不完善,村民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随着周边配套管网的进一步完善,黄家湖的水质将有所改善。

近年来长江(武汉段)纱帽断面、杨泗港断面、白浒山断面水质均能满足Ⅲ类,在2016年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水质变化情况呈现好转趋势,无超标现象,符合长江武汉段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大气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PM2.5小时或日均值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TVOC8小时均值可以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32-2001)标准要求。

2012~2017年江夏区环境空气中SO2浓度均能满足GB3096-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且总体呈现下降趋势;20122017年江夏区NO2年均浓度总体上呈现先上升再下降再上升的态势,并且20122017年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0122017年江夏区PM10年均浓度在80~110μg/m3之间上下波动,并且20122017年年均浓度均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20142017年江夏区PM2.5年均浓度呈现先下降再上升的态势,但20142017年年均浓度尚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随着江夏区节能减排、总量控制方案的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噪声环境质量:规划区域场界及周边临近敏感点何家湖小区、龚家铺小区、曾老湾声环境质量现状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类别的标准限值要求,只有何家湖村昼夜间出现超标现象,超标原因为其紧邻G107省道,受道路施工的影响。

地下水环境质量:规划区域内地下水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规划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及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

规划产业园建成后,随着企业的入驻、生产,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规划产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有:食堂油烟、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注塑及发泡等工艺中少量非甲烷总烃以及汽车尾气等。

本产业园建成后,通过采用电能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降低了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处理效率和处理后浓度均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要求;企业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倒伞型集气罩(CO2气体保护焊和氩弧焊)或吸风口(悬挂式点焊机和电子脉冲式点焊机)收集后通过一套抽风系统送至排气筒排出;切割粉尘经室内沉降扩散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注塑工艺在封闭的大型注塑机组内完成的,PP塑料的分解温度为300~350℃,在200℃注塑温度下不会分解,但会有少量异味产生,采取厂房通风措施后对环境影响不大;停车位均位于地上,周边空气流通较好,地面停车位汽车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产业园区在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能够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产业园工业废气的具体处理措施和影响分析,由各入驻企业在后期办理相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各入驻企业应严格落实后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中的相关要求。

2、水环境影响

本产业园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办公生活废水、工业废水。

根据分析,生产废水经园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与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经园区总排放口排入工业二路上市政污水管。污水通过工业二路市政管网近期抽排至黄家湖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长江武汉段,远期随着清水入江工程的实施,经过传输管道进入大桥污水泵站(近期规模3万吨/日,远期规模8万吨/日),进站后沿黄家湖大道——刑远长街向西进入江夏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目前工业园周边市政雨、污水管道已连通,整个工业园区市政排水设施完善,黄家湖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二期扩建,扩建后污水处理规模将达到20t/d,江夏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为15t/d,其规划处理能力能够满足产业园运营过程中产生污水的处理需求。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够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的要求。

根据入驻企业的产污特点,后期进行污水处理站建设,本评价给出了推荐工艺。该污水处理站的具体处理规模与工艺要求,应根据后期污水处理设计单位根据后期入户意向企业及类比同类产业园规划设计为准,保证能够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的要求。

3、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厂房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产业园引进企业生产过程中,引起噪声污染的机械设备主要有剪板机、卷板机、液压机、空压机、风机、注塑机、焊机、切割机等。根据一般机械加工企业的现场调查,通常这类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在6085dB(A),车间内噪声源强约为80~85dB(A)。园区后期入驻企业再对其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或墙体铺设吸声材料后,经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外噪声均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

产业园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入驻企业员工办公生活垃圾及各类生产工业固废。

1)办公生活垃圾

园区工作人员会产生办公生活垃圾,其经分类收集后,由城管部门清运处理。武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400t/d,本产业园区位于其服务范围内。

2)一般工业固废

产业园主导产业为汽车配件类制造、机械装备加工等,此类产业产生的固废主要成分是金属废料,大多可以回收利用或外销,故园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当地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

产业园厂房区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危险废物,为了便于管理,建设单位应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存储场所,入驻企业将各自产生的危险废物运至危废暂存间存储,最后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及景观影响

1)产业园运营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经现场踏勘,产业园周边不存在濒危物种,植被类型单一;产业园运营后,区域范围内除建筑用地以外的土地将被人工引进的其他植被占据,本次规划工程的运营不会造成植物和动物的物种灭绝,对区域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没有影响。

2)规划工程运营对植被的影响

本产业园区内植被覆盖率较低,植被较为简单,产业园运行后,将通过人工绿化方式进行补偿,较建设前有较大幅度的增加,总体上能够提高植被覆盖率,并增加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因此,本产业园的建设不会对区域植被造成不利影响。

3)外来物种引进的影响

由于产业园建成后是一个人工生态系统,需特别注意物种入侵的可能,外来物种的引种或引入对本土种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导致产业园区内本土种的灭绝或迁移,情况加剧将可能使外来物种向产业园区外蔓延,对地块周边产生更大规模的不良影响。因此,本产业园区内不得引入外来物种,以杜绝外来物种入侵可能带来的灾害影响。

六、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拟引进汽车配件类制造、机械装备加工等企业,为减缓规划实施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首先应从管理入手,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和管理责任;其次才应从水、气、声和固体废物方面执行环境污染减缓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重点引入汽车配件类制造、机械装备加工等产业,其生产工艺中有少量的废水产生和排放,所排废水主要为车间地面清洗水、生活污水。污水水质相对简单,但由于入驻企业繁多,类别各异,须根据不同企业废水污染特点,采取适宜的预处理措施。

①对园区的生活污水拟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收集至化粪池处理,使其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

②各企业需根据生产废水产生特点,根据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对废水进行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方可排放园区管网。

③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入驻企业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保证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的污水水质满足设计水质的要求。

④各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除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需达标外,其污染物排放量还需满足环保部门下达的相应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⑤园区总排口需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要求进行规范化设置,园区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控装置,对流量、COD、氨氮等污染物进行在线监控。

⑥各企业废水出水口处应按《污染源检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以便监测排水的水质。

园区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采取上述预处理措施,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近期排入黄家湖污水处理厂,远期排入江夏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规划布局

①在工业用地布局上,同类产业应相对集中,依据园区的位置以及主导风向等因素,进行工业企业布局,尽量减少工业区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大气污染。

②根据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的分布进行合理的规划。园区相同和相近的行业布置在同一地块,避免不同行业间的相互影响。尽量将产生同种废气的企业布置在一起,同时在厂房预留废气净化装置、废气排放管道及排气筒安装位置,便于入驻企业废气接入。

③禁止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以及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的工业项目进入本园区。

④加强绿化。绿化林带能起到隔离污染、减弱噪声和净化空气的作用。工业企业四周与外部交界处设置10~20m的防护绿带,可减轻企业对外界的影响,区内各企业间都应设置隔离绿化带。

2)加强环境管理

①调整能源结构,使用清洁能源

产业园规划实施后,使用天然气及电能清洁能源,积极扶持和推进太阳能的开发和利用,配合建筑节能技术,充分利用太阳能设施。实施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大力发展科技研究发展,软件及信息低耗能产业。

②实施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产业园规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政策,优先引进能耗低、用水量少、污染轻、工艺及设备先进的鼓励类产业,禁止引入限制类、淘汰类产业。

对入驻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保证产业园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设施同时验收并稳定达标排放。入驻企业采取清洁的原料、清洁的工艺,生产清洁的产品,减少废气污染物产生;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污染物末端治理。

③实施废气治理技术,污染物达标排放

园区重点引入汽车配件类制造、机械装备加工等企业。汽车配件制造、机械加工等有金属焊接、打磨等生产工艺,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焊接废气、打磨粉尘废气等。

入驻企业在焊接工位配备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在切割、打磨、抛丸工位设置集气罩,烟粉尘经袋式或滤筒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高于15m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入驻企业废气采取上述各相应的处理装置净化后,污染物浓度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④实施总量控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产业园建设中必须保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突破环境容量使用值,为了便于管理,入驻企业必须控制各种污染物排放,使其满足相关部门下发的总量控制限值的要求,以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⑤排气筒需根据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中关于采样位置的要求预留采样孔及采样平台。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循环经济手段来发展产业,调整能源结构;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一步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物发生量。根据工业园固体废物性质特点,按照“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综合利用”原则,提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规划方案。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应按可回收、不可回收进行分类收集,可回收固废由清洁人员统一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固废委托城管部门定期清运,为了避免产生恶臭物质污染园区空气环境质量,垃圾应及时清理、转运。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各入驻企业应利用现有的技术和开发的先进工艺及装备,使生产流程朝着简单化、紧凑化的方向发展,尽量减少进入生产流程中的物质和能源,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对于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金属、塑料边角料,不合格的产品,废纸张、废弃的木材,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尽可能回收综合利用,不外排。

危险废物:建议园区设立“危险固废服务中心”,负责全区各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储存的管理,进行跟踪监督,对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进行指导,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全部安全处置。入驻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辨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将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工业噪声控制

为了防患于未然,建议园区内的企业在噪声污染控制上做到:

工业企业各种噪声源必须做到达标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从噪声源上控制噪声是最积极、最有效、最合理的措施之一。各企业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在选型、采购时应考虑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

对各企业而言,要针对不同的噪声源特性,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如可采用消声器来降低空气动力设备的进排气口噪声和沿管道传播的噪声;采用吸声材料、吸声结构来降低噪声发射引起的混响声;此外还可在噪声传播途径上设置隔声罩、隔声室、隔声屏、隔声棚、隔声门、隔声窗等来阻挡噪声传播。

优化工业区内部布局,将一些主要以噪声污染为主的企业设置在远离生活区的一侧。

各工业企业应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的中央,以增加噪声的自然衰减距离,发挥建筑阻挡噪声传播的作用,既可减少车间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同时又可减少噪声治理费用。此外,各企业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必须正常使用。

各工厂企业在厂区车间外、厂区道路两侧、厂区围墙内侧均应进行绿化设计,既美化环境,又有降噪、除尘作用。

2)交通噪声控制

交通噪声的防治需要从道路的规划设计、交通车辆行驶噪声的降低和交通噪声的管理三方面入手:

道路的规划设计。区内道路呈方格网状布局,在交通干道两侧预留一定距离的缓冲带,在该缓冲带内栽植混合林带,品种可以是草皮、乔灌木和常青绿篱等。

控制车辆噪声源强。机动车辆是交通噪声的污染源,降低车辆的行驶噪声意义重大。根据我国“机动车辆允许噪声标准”GB1495-79,凡是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不得在道路上行驶;任何车辆都必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安装排气消声器。

交通管理措施。园区内应加强交通管理,保持区域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对路面加强维护保养,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行车的平稳性。

汽车鸣笛噪声控制。汽车鸣笛噪声声级值高(近点处可达95dB(A)),对环境干扰较大,往往是环境噪声超标的主要因素,因此控制汽车鸣笛噪声对改善评价区域的声环境,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园区应制定噪声控制管理规程,加强对汽车噪声的控制管理,车辆进出园区限速、禁止汽车在区域内鸣笛等。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为保证生态的核心地位,除加强具体措施外,首先在生态建设理念上要改变。园区规划实施过程将对现有的生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为使区域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产业园区应以生态美学观和务实节俭的精神搞好生态建设。摒弃“唯视觉美”的观点,树立“生态产业园”的原则,建设维持景观生态连续的绿化设施,提高园区的舒适度。

绿化是生态建设的基础,为区域生态系统的维护和发展提供基础条件,产业园区的绿化建设应注重生态需求,在种类选择、群落结构设计、景观设计等多方面符合生态需求。

绿化应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地适树,严格控制外来物种的引进,以减小对生态系统多样性的冲击,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重视植物的多样性,乔、灌、草结合,以常绿为主,运用群植手法,强调生态效果。乡土植物是当地最宝贵的植物资源,选择对本地风土及具体生态条件适应性强的基调植物和适宜本地气候特点的骨干植物。在园区的建设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以乡土树种为主的生物多样性。建立以乔木为主,乔、灌、花、草、藤植物群落合理配置的厂区园林景观。适地适树合理配置树种,合理组合植物群落。

、规划综合论证

1、规划目标定位合理性分析

与武汉市的发展目标:根据武汉市于201612月发出《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为主要依托,集中力量建设光谷智能制造产业园,并在新洲区发展机电装备制造,在江夏区发展机械装备制造,在黄陂区发展临空装备制造,在青山区发展船舶装备制造,不断拓展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的发展空间。以提高装备制造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促进数控机床、数字控制、工业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增材制造等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和推广,发展智能控制系统、数控切削装备、数控成型装备、汽车零部件加工装备、电子制造装备等关键技术与工艺,加强新型传感技术、模块化与嵌入式控制系统设计技术、先进控制与优化技术、系统协同技术等智能关键技术、智能共性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制造过程的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水平,为实现制造装备和制造过程的智能化提供技术支撑。

与江夏区的发展目标:根据《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江夏巩固提升传统制造业。加速上汽通用汽车武汉生产基地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和专用汽车产业发展,加快建设金港、大桥、庙山等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打造武汉车都新增长极。加快发展集汽车研发、制造、测试、销售及售后服务于一体的汽车产业链。积极引进高端汽车零部件、汽车研发等企业,逐步完善汽车产业体系。

与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现代产业园的发展战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大桥新区在市推进“工业倍增升级版”、“武汉制造2025”的计划下,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促进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结合,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发展优势产业。积极探索促进企业迅速成长壮大的机制,妥善处理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产业链向高端迈进,实现提质增效的“千亿倍增”,加快制定实施产业链逐步从“二产”向“三产”迈进发展。

本规划园区主要引进汽车配件类制造及机械装备加工等产业,其发展目标和定位符合《武汉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江夏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相关要求,是武汉市、江夏区及大桥现代产业园产业发展目标的具体体现。

2、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

农民就业基地(工业产业园)规划位于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龚家铺村,北临何家湖北街,西临工业二路,东临工业一路。

从宏观选址条件来看,大桥现代产业园位于武汉城市圈中部,是江夏区与武汉主城对接的铆合点,是武汉市向南与咸宁市形成的产业带的起点,也是连接城市圈三大产业带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大龙头的链接点,同时属于大光谷板块纸坊新城强化综合性职能新城组团。该产业园位于大桥新区,必将乘武汉城市圈及大光谷板块纸坊新城强化综合性职能新城的发展之势,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转变,发展速度的大跨越。

从周边交通条件来讲,规划地块周边交通四通八达,条件优越。西侧G107国道起点为北京广安门,终点为广东深圳文锦渡口岸,全程2698千米。这条国道经过北京、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和广东6个省份,将规划区域与省外城市相连接。北侧的星光大道贯穿大桥新区,链接区内各个工业地块,在建的四环线位于武汉五环线(绕城高速)公路与三环线之间,沿途经青山、黄陂、东西湖、蔡甸、江夏、洪山6个城区和沌口、东湖、临空港三大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将规划区域与武汉市内边城区相连接。规划地块北临何家湖北街,西临工业二路,东临工业一路等城市支路,形成环状,与周边各工业地块相连。

从周边发展产业来讲,本规划位于江夏核心工业区内,现已有南车集团、湖北宜化等知名企业入驻。产业园可依托南车集团为发展契机,推进规划区域的制造产业发展,建设装备制造业园区,提升园区经济实力,推动产业升级。

从周边环境来讲,本规划园区周边主要为工业用地及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大部分为空地,部分已入驻企业主要是汽车配件及装备制造业,无化工及食品企业存在,周边环境质量较好,有利于园区的发展;居住区距离园区最近为510m,中间由企业厂房相隔,对本园区的发展不会产生较大制约影响。

综上所述,产业园所处地理位置适宜、交通便利、辐射能力强。规划充分考虑园区的自然条件和地理位置优越性,尽可能充分地发挥区域优越性。因此,农民就业基地(工业产业园)规划地块选址于江夏区大桥新区龚家铺村是合理的。

3、规划布局合理性分析

在规划布局上,产业园将主要分为两个片区:生活区、生产区。

生活区位于地块的东南角,临近厂区外消防站,可减少园区对场界外消防站的影响。同时生活区与工业区之间由绿化道路相隔,既能与生产区分开,又能减小园区生产加工对生活区的影响。

园区生产区几乎布满整个地块,现未进行明确分区,本评价建议对规划产业园工业生产区进行功能分区,在紧邻工业二路一侧12~14#栋厂房主要引进污染较小的研发生产类企业,7~9#厂房主要引进污染相对较大的涉及焊接、注塑、吸塑等企业,1~3#栋厂房主要引进污染相对较小的冲压、铸造类企业,4~6#11#栋厂房主要引进小型机加工类企业。这样既可以减轻企业运营过程中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又能将产业区域化,便于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排放及管理。

园区将配套的相关产业规划在相邻区域,使生产区域化,同时在生产厂房四周设置绿化带,厂房之间预留相应空间。故本产业园在规划功能布局上是合理的。

4、规划产业结构的合理性论证

1)产业结构符合规划用地要求

大桥现代产业园总体规划定位为:江夏区经济发展中心之一,武汉江南地区的重制造业基地之一,武汉南部新城组群的教育科研基地、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具有依山滨湖特色的现代化新型城区。规划提出大桥现代产业园的城市功能是:以重制造业、教育科研、现代农业为主导生产功能,融合现代服务、居住、游憩功能的多元复合城市地区。

本规划园区属于大桥现代产业园,规划主要引进汽车配件类制造及机械装备加工产业。符合大桥新区以“特色性、关联性”为原则,依托大型骨干企业,有目的的引进相关配套的上下游企业,突出特色,做大做强,打造以南车集团为核心的机械装配制造产业链,将大桥现代产业园建设成武汉江南地区的重制造业基地之一的目标。

2)产业结构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规划产业园主要引进汽车配件制造及机械装备加工产业。预计产业园的产业结构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如下:

1)资源利用:大桥现代产业园工业用地彼此相连,产业引入大致相似。所以产业园所引进的产业,可充分利用了当地的资源优势。故产业园在配套设施、材料供给、运输销售等方面是方便有利的。

2)水资源的利用与回用:大桥现代产业园的水环境容量是其建设发展的一个限制性因素,故产业园区在引进企业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产业结构的环境合理性,避免引进高水耗、高排放的企业。并且产业园所引进的产业,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较大影响。同时产业园积极引入清洁生产机制和循环经济理念,鼓励企业发展中水回用,使水资源的利用率达到最大化。

3)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大桥现代产业园规划将工业作为城区的主导产业,重点发展汽车配件类制造、机械装备加工等产业。此类产业产生的主要工业固体废物是金属废料,其回收性较好。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知,规划产业园的产业结构在环境方面是合理的。

5规划发展规模承载力合理性论证

1)污水处理厂承载力

本园区位于黄家湖污水处理厂处理服务范围,黄家湖污水处理厂现设计处理规模为20×104m3/d,现已基本满负荷,正在计划进行三期扩建,扩建完成后设计处理规模达到40×104m3/d。本规划园区预计202012月底建成,本评价建议若规划园区建成后,若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已建成投产,则园区污水处理达到黄家湖污水处理厂进水设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若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未建成投产,则园区污水需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 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从而保证园区污水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规划产业园在采取上述建议的基础上,污水处理厂是能够承载产业园发展的需求的。

2)能源承载力

本规划实施后,营运期主要的能源为电能。本产业园的电能由江夏区市政电网直接接入,且不引入高耗能的产业,不会对区域电力供应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区域能源可以承载本规划的实施。

、规划调整建议

1、规划布局调整建议

产业园主要引进汽车配件类制造、机械装备加工等主导产业,但未对规划区域进行明确的分区。为了便于污染物的收集、处理和排放,本评价建议对规划产业园工业生产区进行功能分区,在紧邻工业二路一侧12~14#栋厂房主要引进污染较小的研发生产类企业,7~9#厂房主要引进污染相对较大的涉及焊接、注塑、吸塑等企业,1~3#栋厂房主要引进污染相对较小的冲压、铸造类企业,4~6#11#栋厂房主要引进小型机加工类企业。这样既可以减轻企业运营过程中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又能将产业区域化,便于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排放及管理。

2、规划环境目标调整建议

产业园区未对环境保护目标给出明确的要求,对于具体的环境目标,本评价建议如下:

⑴大气环境:采用成熟的、可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设备、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规划的实施不得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和周边居民生活;

⑵水环境:循环冷却水全部利用,不得有未处理的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不得偷排漏排,保证不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

⑶声环境:严格厂区噪声污染防治,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GB3096-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要求;

⑷地下水及土壤:园区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并设置事故池,保证不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3、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建议

⑴本评价建议园区道路、供配电、给水、污水处理站等市政基础设施需在园区引进企业投产前建设完成,同时园区污水处理厂工艺、规模需根据拟引进企业的实际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规划设计,保证园区污水达标排放。

⑵本评价建议园区设置统一的危废暂存间,由园区统一管理,统一外委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⑶本评价建议规划园区建成后,若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已建成投产,则园区污水处理达到黄家湖污水处理厂进水设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若黄家湖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未建成投产,则园区污水需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 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从而保证园区污水达标排放。

4、环境管理调整建议

⑴本评价建议园区要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对引进的企业推行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园区后期引进企业时,要求其必须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全面实行“三同时”制度。

⑵本评价建议根据优化调整后的园区产业定位和功能布局,补充完善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设施规划,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从企业、园区和江夏区三级进行环境风险防控。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提高区域的安全环保抗风险能力。

九、公众意见征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有关规定,在规划前期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意见与建议将予以足够的重视,在规划前期和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中落实和实施。

现将《农民就业基地(工业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公示于江夏区政府网站,向公众提供规划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综合论证及调整建议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园区周边公众意见。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公众可将意见以信件、邮件、电话等形式反映给环评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众参与联系方式如下:

⑴环评委托单位

环评委托单位:武汉桥兴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7-88390571    

邮箱:(814008180@qq.com)

⑵承担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规划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176号兴城大厦A501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27-65681136

邮箱:(gimbol@vip.sina.com)

⑶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及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网络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反馈形式:本次公示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您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期间编,将公众意见表以信件、邮件等形式反映给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下载 】 【 打印 】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