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就业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2-09-09 10:01 文章来源: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劳动年龄内,通过各种形式参加社会经济活动且获得的合法劳动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下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1)在本市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
(2)在本市实现灵活多样形式就业的人员。
二、申报资料
灵活就业人员填写《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表》,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本人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两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三、办事依据
1、《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2、《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7号);
3、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71号);
4、《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16]51号);
5、《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函[2019]45号);
6、《关于印发武汉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表的通知》(武人社函[2019]15号)。
四、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流程:灵活就业人员网上注册登记后向就业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区(街道)申请,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2、线下办理流程:灵活就业人员向就业所在社区(街道)申请社区(街道)核实相关资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报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五、申报地点
1、线上申报:个人可手机下载鄂汇办APP或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进行个人就业登记申请。
2、线下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就业所在社区(因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而撤销社区服务站的,直接到就业所在街道<乡镇>公共管理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申请。
六、经办机构
经办机构名称:江夏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经办机构地址:江夏区大桥新区文化大道111号通达广场五楼
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27-879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