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
发布日期:2022-09-09 10:09 文章来源: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填写《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A4规格、1式2份,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通过系统查验的,申请人还需提供《营业执照》。
三、文件依据
1、《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2020年5月)
2、《关于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函〔2020〕149号)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五、经办机构
经办机构名称:江夏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经办机构地址:江夏区大桥新区文化大道111号通达广场五楼
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27-87015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