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2023年蛋鸡绿色安全生产技术示范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7-10 09:05   文章来源:江夏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湖北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下发的《农业主推技术指南的通知》(鄂牧站发[2023]1号)精神,为助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推进我区蛋鸡绿色安全生产,结合我区畜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我区涉农统筹部署,以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要目标,聚焦主导产业,聚集资源要素,整体协同推进,延长产业链条,补齐发展短板,加快打造“紧密关联、有效衔接、耦合配套、精准支持”的科技服务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抬高我区全域高质量发展底板,提升我区农业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围绕服务产业链发展和加速成果转化两大重点,组建杜金平研究员领衔的蛋鸡绿色安全生产畜牧专家科技服务畜牧及产业链行动团队,服务江夏区畜牧产业发展,承担我区蛋鸡绿色安全生产技术示范推广、技术指导工作,用切实有效的实用技术指导和典型示范,引导广大经营主体主动应用新技术,助力我区蛋鸡绿色养殖比例迅速增长。

三、申报条件和程序:

1、购进优质种苗20000羽以上;

2、水、电、路畅通,在周边具有影响力和代表性;

3、具有一定技术实力,中高级以上职称签约技术指导;

4、养殖设施硬件达标;

5、聘请中高级以上职称及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评定组,评定后确立实施单位。

四、实施内容及资金投入:总投入资金约145万元

1、购进优质海兰灰蛋鸡苗3万羽 ,单价5元/羽,价值 15 万元。     

2、与武汉市农业科学院合作,使用“一种中药微粉组合及其在鸡生态养殖模式中的应用”专利技术,技术服务费4万元。

3、购入定做优质含中草药配方饲料300余吨,单价3300元/吨,价值约99万元。

4、购入酸化剂、益生菌酶制剂等药品进行鸡群肠道保健。药品采购费用约5万元。

5、购入专业消杀设备,对鸡舍出入口清洗消毒;鸡场环境每周打扫,消杀;产蛋鸡期间每两天带鸡消毒一次。消杀设备费用约1万元。

6、和专业检测机构合作,定期对鸡舍中蛋鸡采取抽采方式进行疾病检测,费用约为1万元。

7、举办2次培训会及1次现场观摩会,现场培训、培训资料费、通信费及标识牌10万元。

8、公园式养殖场设施及环保绿化等其他建设投入经费10万元:。

五、项目实施进展安排:

1、5-6月宣传蛋鸡绿色安全生产技术,6月中旬开始购入良种鸡苗。

2、6-10月份使用无抗添加饲料和“124”层叠式养殖设备的鸡舍养殖雏鸡。

3、6-10月份做好全部的养殖过程记录、管理、防控等措施。

4、11月份资料收集、整理,总结验收,完成示范。

六、经费来源及用途:

资金来源:2023年江夏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在示范项目中,总投入资金145万元,申请补助资金40万元。自筹资金105万元。具体如下:

实施内容

投入资金 (万元)

财政补贴 (万元)

企业自筹   (万元)

备注

购进优质鸡苗

15

10

5


购入无抗饲料

99

20

79


专利技术服务费

4

2

2


购买益生菌酶制剂

5

2

3


购入消杀设备

1

1

0


检测机构合作费用

1

0

1


培训费、资料费、标识牌制作费等

10

5

5


其他环境配套费用

10

0

10


合计

145

40

105


七、效益预测分析:

1经济效益:与传统的蛋鸡生产方式相比,单只蛋鸡年节支增收 4.25元,该技术减少脏蛋、破蛋,提高鸡蛋质量,降低污染风险,推动产业转型等优势明显。

2社会效益:解决农村剩余劳力的就业问题,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农村发展畜牧产业振兴,可带动 10余户利用该技术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可带动农民增收 300 余万元。

3生态效益:养殖过程使用“无抗添加”饲料,可减少抗生素的使用,增加蛋品质量采用蛋鸡绿色安全生产技术,实现负压通风,减少鸡舍有害气体产生鸡粪集中收集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助力畜牧业绿色发展,保护人类健康意义重大。

、项目保障措施:

1组织措施:组项目专班,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饶才茂组长,何意成(党委委员)、程胜利(党委委员)副组长,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负责人徐红任项目负责人,组员为彭琼、童锦辉。徐红负责项目计划落实和统筹彭琼、童锦辉负责收集材料及技术指导。

2资金保障措施: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落实,实行专款专用,账目清晰,项目完成后组织有国家资质的财务审计部门进行项目财务审计。

3技术保障措施:聘请省农科院专家杜金平、潘爱銮研究员为项目技术总指导,由项目承担方派专人负责实施。

4绩效考评保障措施:以服务对象为考评目标,聘用第三方中高级以上专家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以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5官网公示保障措施: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遵循“自愿原则,先建后补,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在2023年7月20日前将此方案在区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后,通走访,调查形式组织专家区中心项目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全方位评定给出意见确立项目实施单位

6、项目验收措施:2023年11月5日前,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督促实施单位按方案完成建设内容,对实施程序和资料审核把关。对项目实施的真实性负责,组织专家及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专班进行现场勘验形式验收,出具验收意见。2023年11月20 日前将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主体。

九、项目监督人员一览表:

参加人员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任务分工

联系方式

饶才茂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13871373288

何意成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党委委员

业务主管

15907125520

程胜利

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党委委员

业务

13071258605

徐红

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13871138345

童锦辉

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技术指导

13819980596

彭琼

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技术指导

15377622636

杜金平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

研究员

技术总负责人

13707154228

潘爱銮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

副研究员

技术负责人

15971422368

                                  

江夏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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