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江夏区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4 11:11 文章来源: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部门、建筑业企业: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将《区住建局 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江夏区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和发展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夏住建[2019]18号)文件予以废止,不再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武汉市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武汉市江夏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