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30 17:46 文章来源:江夏区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0898635/2020-516161
- 发文机构:江夏区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夏政办[2010]5号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2011年06月30日
- 发文日期:2011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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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武政[2008]73号)精神,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区人民政府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论证、审定。为了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和有效实施管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其中的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予以保留。保留的属政府的内部管理事务,不属于行政许可项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今后还将作必要调整或逐步取消。
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
附件: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立依据 |
实施机关 |
许可方式 |
1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1)项目建设书审批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含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内容的核准) (3)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 (4)项目竣工验收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发[2004]62号) |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2 |
重要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审批 (1)重要交通运输及相关服务(含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出租汽车、轨道交通、公路客运、客运站点) (2)旅游景点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 (3)部分中介服务收费标准 (4)部分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 (5)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6)其他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8号) 《湖北省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08号) |
区物价局 |
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3 |
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 (1)对全区各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核发《收费许可证》 (2)受省里委托制定各类收费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湖北省定价目录》 |
区物价局 |
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4 |
重要商品价格制定或调整 (1)武汉地区省管以外的医疗机构自制药价格 (2)城市供水价格(含污水处理费) (3)经济适用住房价格 (4)管道燃气价格 (5)强制性销售、安装的商品及服务价格 (6)民爆器材销售价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区物价局 |
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5 |
房屋所有权登记 (1)初始、变更、注销、其他登记 (2)转移登记 (3)抵押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武汉市房产管理条例》 |
区房产管理局 |
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6 |
廉租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2004]62号) |
区房产管理局 |
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7 |
行政事业单位帐户设立审批 |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武政〔2008〕73号) |
区财政局 |
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8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土保持法〉办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 |
区水务局 |
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9 |
土地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
区国土资源管理局 |
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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