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卫生健康局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23 16:55   文章来源:江夏区卫生健康局
武汉市江夏区卫生健康局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
1.武汉市江夏区卫生健康局涉企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 处罚事项编码 不予处罚的情形 适用依据 备注
1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消毒管理制度的行政处罚
首次发现且未造成感染性疾病爆发的,能及时改正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2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的行政处罚
首次发现且未造成感染性疾病爆发的,能及时改正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3 对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行政处罚
首次发现,及时改正,未造成职业病事故的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2.武汉市江夏区卫生健康局涉企行政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 处罚事项编码 减轻处罚的情形 适用依据 备注
1 对公共场所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行政处罚
首次发现违法行为,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卫生许可证过期3个月内未及时延续,经营场所卫生环境无明显变化,且无投诉、纠纷及造成不良后果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2 对公共场所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行政处罚
首次发现违法行为,7天内该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且无投诉、纠纷及造成不良后果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3.武汉市江夏区卫生健康局涉企行政处罚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处罚事项 处罚事项编码 从轻处罚的情形 适用依据 备注
1 对公共场所未按照规定进行卫生检测的行政处罚
首次发现违法行为,发现之日起30日内开展检测,且检测合格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2 对公共场所未按照规定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行政处罚
首次发现违法行为,发现之日7天内按要求整改,且无投诉、纠纷及造成不良后果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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