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市序号5-6)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26 14:43 文章来源: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验收销号有关要求,我区承担的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市序号(5-6)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现按要求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督察整改问题进展滞后。武汉市共承担历次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和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整改任务216项,截止本轮督察进驻时,仍有4项未按时完成,主要涉及巡司河、黄孝河、柴泊湖、涨渡湖、南湖、斧头湖等湖泊水质改善问题。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减少斧头湖外源污染物入湖,湖泊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比2023年分别下降 13%、7%、5%。
完成情况:根据市生态环境局通报的监测结果:2025年1-11月,斧头湖平均水质为Ⅲ类,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比2023年的年均值分别下降30.5%、12.6%、15.1%,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1:巩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成果,建立畜禽企业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制度。指导斧头湖周边畜禽养殖场做好养殖废弃物全收集、全处理、资源化利用工作。
完成情况:市农业农村局加强技术指导,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畜禽养殖新技术、新模式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培训8期,累计培训400余人次。重点推广蛋鸡标准化立体养殖模式、生猪标准化健康养殖、绿色种养循环等模式,指导养殖场户科学规范填报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宣贯《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开展粪肥对接活动,畅通种养循环路径。
江夏区成立“三湖一河”畜禽污染治理工作专班,制定《江夏区“三湖一河”水质提升工作方案》,梳理畜禽粪污整治提升企业名单,督促相关企业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指导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督促畜禽养殖场落实养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实现粪污全收集、全处理、资源化利用。
整改措施2:加密湖泊水质监测,推进污染源清单调查,建立区街监测体系。全面调查斧头湖周边污染源,形成斧头湖污染源调查报告。
完成情况: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斧头湖加密监测,2024年开展加密监测55次,2025年截至市级验收开展加密监测65次。每月对斧头湖4条入湖港渠进行加密监测1次,及时掌握港渠入湖水质情况。江夏区同步建立了区街监测体系,增设区街级监测点位78个,发现水质异常预警情况开展调查及时处置。开展了斧头湖周边污染源调查,梳理了斧头湖周边污染源清单,形成了《江夏区斧头湖污染源调查工作报告》。
整改措施3:对斧头湖沿湖养殖企业出台“一场一策”方案,2024年底前完成重点畜禽养殖企业“一场一策”粪污治理方案,推动资源化利用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斧头湖沿湖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作。
完成情况:江夏区在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治理方面围绕“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制定落实行动举措,实现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全收集、零排放。2024年制定了斧头湖沿湖7家重点养殖企业“一场一策”粪污治理方案,指导开展畜禽粪污整治提升项目,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7家重点企业均按照实施方案完成了畜禽养殖企业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的建设内容,并于2024年开展了项目验收。
整改措施4:2024年制定江夏区重点入湖河流防汛应急疏挖工程实施方案,对斧头湖涉及的重要入湖河流进行应急疏捞、清障清淤,及时清捞港渠内水葫芦、杂草弃渣等。
完成情况: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梁子湖斧头湖武汉水域水质整治提升等4个巡视督查整改工作方案》,梳理了斧头湖综合治理“一湖一清单”,督导江夏区完成排口溯源复核、入湖港渠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草打捞、蓝藻防控等工作。江夏区制定重点入湖河流防汛应急疏挖工程实施方案,完成了北溪河等斧头湖4条入湖河流进行应急疏捞、清障清淤,清捞港渠内水葫芦、杂草弃渣等工作。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反映,联系电话:027-87951897。
武汉市江夏区水务和湖泊局
2026年1月26日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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