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统筹”业务的风险提示
广大司机朋友们:
近期,湖北省内发生多起机动车车主被误导购买所谓“交通安全统筹险”的案例。部分销售机构利用与正规保险公司相近的名称混淆视听,以低价、赠送礼品或宣称“等同保险”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导致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面临索赔无门、维权困难的困境。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现发布如下风险提示:
一、明确业务性质,认清法律风险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统筹”业务不属于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并非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未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具备开展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业务的资质,也不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对象。该类机构不得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开展交通安全统筹业务。其与消费者签订的所谓“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属于保险合同,相关权益无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得到保障,缺乏严格的偿付能力、准备金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监管约束。
二、仔细核对信息,警惕营销陷阱
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务必仔细核对保险公司名称及保单内容。如发现公司名称中带有“统筹”“互助”“联盟”或“汽车服务”等字样,或保单合同中写有“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风险管理服务协议”等内容,应提高警惕,切勿轻易下单签约。正规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不会与从事机动车统筹、机动车安全互助等业务经营的机构进行任何合作。销售人员若使用“人保合作专员”等头衔但收款账户为个人或非持牌机构账户,极可能存在欺诈风险。
三、关注履约能力,避免经济损失
由于“交通安全统筹”经营机构非持牌保险机构,其业务运作缺乏资本金和保险准备金等硬性监管要求,不具备履行保险理赔责任的经营能力。一旦发生高额赔付事故,此类机构极易出现资金链断裂,甚至通过注销公司、卷款跑路等方式逃避赔偿责任,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国多地已查处多起非法“车辆安全统筹”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受害者往往面临漫长的维权周期和高昂的成本。
四、选择正规渠道,保障自身权益
请广大消费者全面客观认识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统筹”存在的各类风险。如有保险需求,请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投保后,可通过官方认可的“金事通”APP实时查询并核实名下车险保单信息,确保保单真实有效。对于网约车、货运司机等群体,建议理性看待保费价格,避免因追求短期低价而陷入长期风险,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