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职工社保转武汉灵活就业医保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4.24
| 咨询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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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外地职工社保转武汉灵活就业医保 |
| 来信人 | 手机用户-167642928322**** |
| 来信时间 | 2026-04-01 11:21:19 |
| 来信内容 |
我是深圳二档职工社保最后缴费月 2 月 4 月回武汉缴灵活就业养老和医疗,请问 5 月可以用武汉医保吗有没有等待期谢谢 |
| 回复信息 | |
|---|---|
| 回复单位 | 江夏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6-04-03 15:26:59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经江夏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调查核实,您原在深圳参保,职工医保缴费至2026年3月份,同时将深圳的医保关系转回武汉市,4月份在江夏区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并已缴费,4月1日可以正常享受武汉市医保待遇。后续如您有医保相关疑问,欢迎来电咨询,我中心服务热线:027-81812235、027-81345800。 2026年4月3日,江夏区医疗保障局就以上情况通过电话向您反馈,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经办单位:江夏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中心) |
鄂公网安备 61011202000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