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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高血压慢性病认证需要些什么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4.24
咨询信息
信件标题 办理高血压慢性病认证需要些什么
来信人 手机用户-155964079****
来信时间 2026-04-09 15:10:48
来信内容

请问在武汉办理高血压慢性病认证国家最新政策规定需要些什么??请问有大医院的门诊病历诊断书可以吗??是否还需要近几年高血压住院小结,是否还必须要有所谓的高血压并发症的病情证明??请用文字回复我,接电话不方便,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江夏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6-04-09 17:18:19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告如下:  

经江夏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调查核实,高血压门诊慢特病的认定:提供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按照临床诊疗规范确诊为高血压3级,同时出现以下临床表现之一的:

(一)急性心肌梗死、陈旧性心肌梗死;其他类型冠心病(经冠脉造影或冠脉CTA证实:冠状动脉狭窄 ≥70%或重度狭窄)。心梗提供心电图报告;其他类型冠心病提供冠脉造影或冠脉CTA结果。 

(二)心功能II级(含)以上, 且超声心动图检查证实:左心室舒张末期内径≥6cm,LVEF<40%。提供超声心动图检查结果。  

(三)经CT/MRI证实的缺血性或出血性脑血管疾病,并遗留有较重的神经功能缺损:1.偏瘫,肌力Ⅲ级及以下;2.言语功能障碍:完全性失语、不完全性失语、严重构音障碍;3.已确诊的血管性痴呆:MMSE评分小于等于15分;4.吞咽功能障碍(球麻痹):VFSS评分小于6分或者洼田饮水试验4级及以上;5.小脑性共济失调(平衡功能障碍): Berg平衡功能评分小于40分;6.血管性帕金森病。以上六项符合一项即可。CT/MRI检查结果提示缺血性或出血性脑血管疾病:1、偏瘫、言语功能障碍提供病程记录或出院记录; 2、血管性痴呆、吞咽功能障碍、小脑性共济失调提供相应的评分表;3、血管性帕金森病提供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  

(四)肾脏疾病(糖尿病肾病、血肌酐升高男性>133umol/L或女性>124umol/L,临床蛋白尿>300mg/24h)。 

(五)血管疾病(主动脉夹层)。提供影像学检查报告。 

(六)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 视乳头水肿)。提供OCT或眼底荧光造影检查报告。  

提供以上资料通过线上或线下申报,由选定的定点的鉴定医院鉴定。具体经办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27-87919086;我中心服务热线:027-81812235、027-81345800。   

2026年4月9日,江夏区医疗保障局就以上情况通过市向您反馈,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经办单位:江夏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