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审计结果补充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09 17:02   文章来源: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根据《关于做好武汉市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武经信汽车〔20229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武汉市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武经信汽车〔2022130号,以下同武经信汽车〔202293号共同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启动乘用车“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金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工作实际,我局聘请武汉盛唐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我区6汽车销售企业提交40辆以旧换新车辆进行了补充审计,现公示如下:

本次补充审计的以旧换新的车辆中,24人符合相关文件的认定条件;16人不符合相关文件的认定条件:11人缺少可证明旧车在政策规定时间范围内相关文件(旧车行驶证、保险或其他文件)、1人缺少旧车出售发票且新车购买合同早于补贴日期、2人新车购买合同日期早于补贴日期、2人新车购买合同无日期。

现就审计及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18日至113日。提交资料中有消费者缺少可证明旧车在政策规定时间范围内相关文件的汽车经销商,在公示期间,可向第三方审计机构武汉盛唐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提交相关补充资料。汽车经销商提交补充材料符合政策要求的,将按照政策给予补贴;未提交补充资料的或提交补充材料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将视为不符合补贴要求,按政策审减。

公示接待电话:区科经局纪检监察室:   81568248

区科经局工业经济发展科:81568008

武汉盛唐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7607273029


附件:2022年申报江夏区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补充评审明细表


江夏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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