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武汉市江夏区祥瑞装运队)

发布日期:2026-03-02 17:28   文章来源: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江夏区祥瑞装运队

本局于202622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因你单位不在登记住所经营,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市监处罚〔202656),内容是: 当事人于20031111日登记成立,2015年-2025年连续11年未申报年报被列入经营名录,2019年9月3日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实地核查,不在登记住所经营,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纳税系统显示当事人纳税人状态为未登记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吊销当事人单位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市监处罚〔202656),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王晶晶喻刚    联系电话:027-87921676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沙羡街40号

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228

附件:《江夏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市监处罚〔2026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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